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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烛光集会不是文化活动

Posted March. 17, 2004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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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17日表示,我们把引发争议的烛光集会规定为“非法晚间集会”,将根据有关集会和示威的法律对集会主办方进行司法处理。

对此,市民团体表明继续举行烛光集会的意向说:“不能同意警方的主张。”

警方表示,虽然与没有占领道路的和平集会相比属于非法,但不会封锁集会或强制解散。因此,预计将引发对法律执行原则的争议。

警察厅宣传官韩珍熙17日举行记者招待会表示:“我们对16日在全国举行的集会内容进行了分析,最终我们认为,难以将其视为文化活动。我们将根据有关集会和示威的法律对主办当事人进行司法处理。”

现有的集会和示威的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在落日后举行的所有集会都属非法。但文化、宗教、体育活动允许在晚上进行。

因此,“为弹劾无效和根除腐败政治的泛国民行动”从16日开始把集会的名称从“为弹劾无效和根除腐败政治的泛国民大会”改为“弹劾无效和腐败政治根除文化集会”,继续举行了活动。

据悉,警方收集了16日在全国举行的集会中做出的发言、口号、歌曲,并于17日上午举行了由警察厅厅长崔圻文主持的干部会议,做出了属非法集会的决定。

对此,国民行动当天举行记者招待会表示:“16日的活动是真正的文化活动。警方视为问题的发言和宣传单都是市民自己准备的。虽然警方做出了属非法集会的决定,但我们将到20日为止继续举行烛光集会。”



李完培 兪載東 roryrery@donga.com jarret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