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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裁判所将于30日传唤卢武铉总统

Posted March. 18, 200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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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裁判所18日表示,就卢武铉总统的弹劾审判问题,决定于30日下午2点举行首次公开辩论。我们已经向卢武铉总统发送了出席邀请书。

负责宣传工作的宪法研究官全钟益当天表示:“在今天举行的首次评议中,我们决定于30日下午2点在宪法裁判所第1层大审判庭举行首次辩论。”

全钟益表示:“根据《宪法裁判所法》第3条,我们向被邀请人(卢武铉总统)和上诉人(金淇春)等两位当事人发送了出席邀请书。”

全钟益就是否对该事件进行集中审理的提问表示:“我们在评议中决定,将在30日进行辩论后,讨论是否集中审理等以后的步骤。”

卢武铉总统的律师小组在17日向宪法裁判所提出了意见书。该意见书的内容为,对总统的出席要求并不是义务事项,也不是以被宪法裁判所传唤为前提,而是为了保障陈述机会等当事人的权利。在当事人出席范围内,还包括代理人出席。因此,卢武铉总统是否出席备受关注。

律师小组表示:“即使总统出席辩论会接受询问或进行辩论,为使总统保持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的身份和尊严,应最大限度地给予礼仪和照顾。”因此并没有排除卢武铉总统亲自参加的可能性。

《宪法裁判所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参加第1次辩论,审判将推迟一次,并在下次辩论中邀请当事人,但如果当事人仍不参加,将在当事人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辩论。

据悉,宪法裁判所在宪法裁判所所长尹永哲等9名裁判官参加的情况下举行了首次评议。在评议中,对收集的国内外事例交换了意见,并讨论了日程间隔时间和集中审理问题。

另据悉,在评议中,裁判官个人之间对弹劾审判事件交换了意见,并对该事件的焦点事项进行了初步讨论。卢武铉总统的律师小组通过意见书要求:“希望尽快、集中进行审理。为防止程序模糊性引发争议,由宪法裁判所主导指挥上诉。”并要求宪法裁判所禁止在未经国会表决的情况下追加或变更上述弹劾因素、防止上诉委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长)为延长总统停权期限,故意提出证据申请。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