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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武铉总统律师小组向宪法法院提交第2次答辩书

卢武铉总统律师小组向宪法法院提交第2次答辩书

Posted March. 23, 2004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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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对卢武铉总统的弹劾审判事件,卢武铉总统的律师小组23日向宪法法院提交了第2次答辩书。其内容为,从程序上看,上诉弹劾案存在违法现象,而且理由也不正当。因此,应驳回或放弃弹劾审判。

在此之前律师小组于22日向宪法法院提交了对该事件如何不合理进行宪法政治社会解释的第1次答辩书。

律师小组在当天提交的第2次答辩书中指出,在国会表决之前,没有进行过上诉弹劾理由的调查,在野党威胁,如果不参加投票,就剥夺党籍等侵犯了投票权;举行总会的时间无故被变更,并简略了质疑、讨论的程序。因此程序上存在违宪的现象。他们在答辩书中就3项弹劾理由问题表示,就违反《选举法》部分而言,允许进行政治活动的总统只是作为政治人士做出了行动,因此不能视为“执行职务,就亲信不正之风而言,并不是总统做出的行为,而且也没有同谋的证据;就导致国民经济和国政崩溃的主张而言,从追究法律责任的弹劾制度的性质上看,不能成为弹劾理由。”

卢武铉总统的律师小组计划,除答辩书以外,如果出现增加事项,将随时向宪法法院提出意见。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选管委)表示,没有选管委对该事件提交意见书的法律根据,因此向宪法法院发送了“没有意见”的回信。宪法法院正在研究如果有必要,向选管委要求资料的方案。

另外,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金淇春计划在本月末向宪法法院提交对弹劾案正当性的答辩书。而国会议长朴宽用计划在24日提交有关国会表决程序问题的答辩书。法务部计划于24日提交以指出弹劾案不正当性为内容的答辩书。大韩律师协会计划于25日向宪法法院提交意见书。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