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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判处对北汇款有关4人有罪

Posted March. 28, 200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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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2部(主审金龙潭大法官)26日决定取消在2000年6.15南北首脑会谈前因涉嫌介入对北汇款事件被起诉的4名有关人员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已经确定有罪者包括前国家情报院院长林东源、前产业银行总裁李谨荣、前产业银行副总裁朴相培、现代峨山总经理金润圭等。

法院判处林东源1年零6个月徒刑、缓期3年执行,李谨荣3年徒刑、缓期4年执行,朴相培2年零6个月徒刑、缓期3年执行、金润圭1年徒刑、缓期2年执行。

法庭在判决书中表示:“即使承认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行为是统治行为的概念,但是,违反程序向北韩汇款4.5亿美元的行为本身就是司法审议的对象。”

此前,对北汇款有关人员中,前总统经济首席秘书官李起浩、前国情院基调室长崔奎伯分别被判处3年徒刑、缓期4年和缓期宣判,两人去年已经放弃抗诉,因此已经确定有罪。法院对于去年8月自杀的前现代峨山董事长郑梦宪做出取消公诉的决定。

前文化观光部长官朴智元因涉嫌主导这次事件和收取现代集团150亿韩元的非法资金被起诉,在一审中被判处12年徒刑,目前正在进行抗诉的判决。对北汇款事件是朴智元等人在2000年南北首脑会谈前夕,与郑梦宪等人向北韩非法汇款4.5亿美元的事件,去年4月,宋斗焕调查组开始调查这件事情,并起诉了朴智元等8人。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