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外国国籍同胞(没有韩国国籍的海外同胞)在国内就业,政府计划,快则在下个月大幅放宽从2002年年底开始实施的就业管理制度支援条件。
劳动部有关人士28日表示:“把只限于独立功臣后人或目前在韩国有近亲的外国国籍同胞的就业管理制支援资格扩大为,拥有有关领域资格证书或学历以及经历认证资料的外籍同胞。”
他表示:“把支援对象的年龄从30岁以下下调为20岁以上,把就业时间从2年增加到3年,而且对于允许就业的行业也在原来的服务行业再增加建设行业。”
因此,中国朝鲜族和俄罗斯、中亚地区的高丽人中,从事服务行业、建设行业的大量年轻人有望在国内就业。
该有关人士还补充:“为了出入境管理法实施令的修改,最晚到5月为止,与法务部进行协商,并立即实施。”
劳动部计划,今年通过就业管理制度建设业1.2万人、服务业4000人,共引进1.6万名外籍同胞,明年开始灵活的制度引进人力规模。
向外籍同胞发放访问、居住签证(F-1-4)后3个月内在国内通过劳动部雇用稳定中心签定雇用合同的人提供最多2年的就业许可的制度。
李鍾焄 taylor5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