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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宋斗律7年徒刑

Posted March. 30, 200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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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法院判处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而被拘留起诉的宋斗律(60岁)有期徒刑7年。

汉城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4部在30日对宋斗律的1审中表示:“宋斗律曾作为北韩劳动党政治局候选委员活动,而且参加过指导任务。”并宣布判处7年徒刑。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被告人彻底否认了加入劳动党和访问北韩的事实。但通过调查已确定,因被告人宣传金日成体制的活动受到北韩的高度评价,被选为候选委员,而且还接到了通知。宋斗律为完成对南统一战线事业,使用了‘金哲洙’的假名。”

法院就宋斗律为参加南北海外学术会议访问韩国的部分表示,不能视其涉嫌犯有《国家安全法》中的潜入、逃跑以及会合、通信罪。

法院解释其理由说:“被告人在学术会议上并没有拥护北韩立场,而且学术会议是得到统一部和国家情报院的认可的合法活动。宋斗律在举办学术会议方面,并不处于主导地位。”

法院解释判处重刑的理由说:“有人主张,考虑被告人冒着受到惩罚的危险回国的情况,我国社会应配合南北融合时代,宽容宋斗律。如果宋斗律主动反省,这些都有可能。但从宋斗律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或在法庭陈述的态度看,根本没有进行道歉和反省之意。”

法院就宋斗律把自己规定为‘边缘人’的部分表示:“边缘人把自己伪装成客观的学者,使人们产生错误的认识,成为以现状认识为基础的和平统一道路上的障碍物”

宋斗律涉嫌于1973年主动访问北韩,加入劳动党,并于1991被选为劳动党政治局候选委员,向国内外传播主体思想。而且在1994年7月金日成逝世时,以‘金哲洙’的假名担任排名第23位的葬礼委员,出席了葬礼仪式。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