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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离婚率统计

Posted April. 20, 200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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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三种谎言。“善意的谎言、纯粹的谎言和统计谎言”。在统计学中,这句话成为了警句。事实上统计经常被作为实施特定计划的根据,还会被恶意利用在歪曲事实或成为误导他人的手段。因此,每当选举时各党派对外发布的所谓“自行”舆论调查和行政当局的“居民”舆论调查并不可信。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甚至说过:“我只相信我自己做出来的统计结果。”

▽ 最近,法院行政处指出,从前的离婚统计方式存在问题。从前的离婚率是“单纯地比较特定年度的结婚件数与离婚件数”的方式来进行统计的结果。用这种方式统计时,2002年结婚的夫妇是30万6600对,离婚的夫妇是14万5000对,因此离婚率达到47.4%。法院行政处提议实行“以有结婚经验的人的总结婚次数与离婚次数的比值计算离婚率的方式”。如此一来,按目前人口的总结婚数2815万多件与总离婚数262万件相比时离婚率将降低到9.3%。

▽ 而引人注目的则是法院行政处提出该问题的原因:这是为了解除国民对于离婚的恐惧,并防止由此产生的多米诺效应。离婚现象已非常普遍,甚至有人把离婚当成是一种炫耀方式的今天,比实际高出许多的离婚率有可能会给人们一种“像我这样忍耐着不离婚的人是傻瓜,或者已经落伍了”的想法。事实上也有一些女性因不愿意看到子女们独自踏进结婚礼堂而与丈夫和解。

▽ 用从前的方式统计时两对夫妇中有一对离婚,而以法院行政处的方式统计的话则是10对夫妇中有一对离婚,统计的魔法实在令人惊叹。尽管如此,我们的内心总算有了一点安慰。但改变统计方式并不意味着实际离婚的数量的减少。目前,从周围环境中感受到的“体感离婚指数”已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而离婚时“男人是加害者,女人是被害者”的固定观念也早已被打破。也许与不幸的婚姻生活相比,潇洒的离婚会更好。但随之而来的精神创伤却是久久不能抚平的。

评论员 吴明哲 osca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