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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严重亏空公共资金,受害的是纳税者

[社论] 严重亏空公共资金,受害的是纳税者

Posted May. 27, 200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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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实,因管理上的疏忽而浪费的公共资金达8231亿韩元。通过监查院的监查所暴露出的道德败坏、侵吞、业务不熟等实际状况可称得上是“重磅炸弹”。如果考虑到必须通过血汗税金偿还不包含利息的49万亿韩元本金的现实,可怜和冤屈的只有“处理善后”的国民。

资产管理公社甚至将正常确认就可以回收的89亿韩元担保债券认为是无担保债券,仅以100韩元的价格卖了出去。这一机构和存款保险公社在支援公共资金时因未签订事后对账约定、错误地签订约定而无法回收的资金规模也达1008亿韩元。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可见这些机构的内部管理系统和政府的监督多么松懈。

在将公共资金当作是无主之钱管理的行为中,机构和得到支援的金融公司并无二致。资产管理公社将3558亿韩元亏损债券整理基金收入不合理地列入了自己的收入之中。各金融公司在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也在两年时间里将主管人员的薪水提升80%等,经营的正常化早已抛在脑后,只是热衷于职员的福利事业。

但是以当事人已离职或惩戒时效已过为由的处罚却是轻得不能再轻。对有关出售亏损债券的外国企业,还狡辩说就算发现了不当的占有,但因没有调查权,无法进行调查。那么,现在应该是检察厅出面的时候。

监查院为防止反复出现类似情况,应从制度上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没有效率的所有公共部门的监查,以此来阻止国民血汗钱的浪费。因为如果对公共资金的管理如此松懈,则公共企业或年基金也有可能存在种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