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监查院为确认对巨额财产家的继承赠与税是否落实,以国税厅等税务当局为对象进行了特别监查。
监查院在从上月初开始对巨额财产家的继承赠与税进行的预备调查中,确认了是否对30亿韩元以上继承赠与税征收对象遗漏了金融资产查询以及对他们拥有的非上市股份没有进行评价的事实。监查院从当天开始对国税厅本厅、汉城地方国税厅、中部地方国税厅进行了特别监查。
监查院高层有关人士30日表示:“我们从国税厅和行政自治部金融监督院收集分析了电脑资料,结果发现了多起逃税事件。而且还发现,由于税务当局对金融资产查询工作敷衍了事或错误评估非上市股份价值,少征收税金。”
以一些财产家为例,通过购买非上市风险企业的股份和新金融商品并转让的方式,逃避继承赠与税。
此次特别监查的对象是,在2001~2003年,征收继承赠与税规模超过30亿韩元的财产家。监查院将针对他们集中检查税务当局税源管理的合法性。
监查院还决定,对收入不高,但消费高的回扣逃税人员、医生、律师等高收入职业从事者、房地产以及娱乐行业业主调查是否真正落实了课税制度。此次国税厅特别监查将进行到7月2日。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