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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楼和写字楼后销售制快则年内实行

Posted June. 06, 2004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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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业楼和写字楼等建筑的后销售制快则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

6日,建设交通部表示,由于最近国务会议通过了“有关销售建筑物的法律制定案”,所以计划在本月内提交到国会。

由于该法案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所以预计快则年底,最晚在明年年初开始实行。

建设交通部对面积达3000平方米(约909坪)的商业楼或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要求在结束骨架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工程后,经相应市、郡、厅的申报程序后进行销售。只有在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了土地及资金管理信托合同或向担保保险公司交纳担保金(工程金额的1~3%)的情况下,可以在竣工的同时进行销售。

另外,对大型建筑物要求在销售申报之前确保土地所有权,而且在销售广告上必须明示建筑学许可及土地所有权确保与否等。签订合同时必须表明土地位置、竣工预定日、销售面积、销售款支付方式等。

建设交通部原计划从7月开始实行本法案,但由于国会的处理延迟,所以实行时期推迟了6个月左右。



金光賢 kk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