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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将对27个地方自治团体进行特别监察

监察院将对27个地方自治团体进行特别监察

Posted June. 08, 200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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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方自治团体长参加4.15议会选举和6.5再、补选,很多地区由副团体长主持日常工作。监察院将对庆南道等27个地方自治团体进行特别监察。

监察院自治行政监察局局长任钟彬8日表示:“由于地方自治团体长参加议会选举和再、补选,或者由于受贿被起诉,有33个地区的副团体长要代理团体长的职务。我们将从9日至下月9日对发生很多民怨的庆南道和釜山市等27个地方自治团体进行特别监察。”

考虑到团体长不在而造成主要工作中断或推迟,使地区居民有很多民怨,监察院将对主要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对民行政业务进行重点监察。

任钟彬表示:“据我们所知,由于团体长不在,不少地方的公务员整天无所事事。我们将对这些公务员进行调查,如果出现问题,将通过行政自治部等有关部门采取对策。”

与此同时,监察院还将集中管制公务员没有得到许可就要求民间人士修路或征收各种费用的不当行为。

下面是监察院进行特别监察的地方自治团体。

△汉城、江东区、钟区、永登浦区△釜山市、海运台区△大邱东区、北区△大田、东区、儒城区、大德区△京畿道,富川市、华城市△江原、铁原郡△忠北、忠州市△忠南唐津郡△全北、任实郡△全南、珍岛郡、新安郡和顺郡△庆北、永川市、庆山市、荣德郡、清道郡△庆南道、昌原市、梁山市△济州市。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