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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迁都需要国民投票

Posted June. 17, 200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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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政府所说的行政首都迁移是迁都,那么就应该进行国民投票”的意见占多数。但是总统与政府却对此反复断然拒绝。

卢武铉总统在2002年总统候选人电视演讲中曾许诺:“建设行政首都的前提条件是国民的参与和共识,当选后,1年内达成国民共识,并通过国民投票做出最后决定。”如今,卢武铉总统主张说,本人当选意味着首都迁移承诺已得到了国民共识,而且以朝野表决通过的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确保了合法性,但这一主张难以服众。

卢武铉总统还表示:“并非整个汉城全部迁移,而是青瓦台和政府、国会迁移,而一些所属机构按其功能各自分散。”但是,以目前的政府议案来看,大法院、宪法裁判所、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等11个宪法机构全部迁移,实际上就是迁都。对首都迁移的性质发生变化,而且迁移费用从4万亿~6万亿韩元增加到最多120万亿韩元的情况,国民希望政府能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卢武铉总统曾经要求把法律上无规定的再信任与否交给国民投票,这与首都迁移无需交给国民投票的做法前后矛盾。宪法第72条规定:“总统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外交、国防、统一、其他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政策进行国民投票。”这无疑就是执意推进法律上不可行的事情。

即使到了现在,政府与国会也应该重新讨论首都迁移问题。政府与国会出台新方案后,通过国民投票最终决定可行与否是最合理的解决方法。迁都是关系着国家未来的重大问题,而不是仅仅关系着“政府的命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