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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将引入综合房地产税

Posted July. 22, 200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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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政府在未对税率和课税标准(课标,征收税金的标准金额)范围进行调整的情况下,明年将引入综合房地产税,在首都周围新城市拥有2幢30坪左右住宅的国民需要交纳的财产税(建筑物综合房地产税)将超过600万韩元。

但是,就算政府对课税标准范围和税率进行调整,要交纳综合房地产税的人数预计会达到53.3万余人,远远超出当初报道的10万多人。

22日,国策研究机关税务研究院在汉城松坡区可乐洞总院大会堂举行了“有关房地产拥有税改编方案的听证会”,发表了将从明年开始征收的建筑物综合房地产税的预测金额以及税制改编方案。

税务研究院就综合房地产税适用方案问题提出了相关方案。即,“包含所有住宅,但只对超出一定课税标准的住宅征收税金”的方案和“一部分低价位的住宅不包括在综合范围内,拥有2幢以上住宅的国民要交纳税金”的方案。

据该研究院称,如果在没有对课税标准范围和税率进行调整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合算全部住宅的方案,人均需要交纳的税金最高可达633万韩元。

京畿道成南市盆唐区等首都周边新城市的33坪大小的住宅今年的平均课税标准为2000万韩元,财产税为11.5万韩元。但是明年这类住宅的课税标准可能将升至3000万韩元。

所以合算新城市2幢33坪大小住宅的课税标准将达到6000万韩元,财产税也将升至633万韩元(11.5万韩元×2幢住宅),将比今年增加27.5倍。

据调查,如果调整课税标准范围和税率,虽然税金会减少,但是税金征收对象最多将达到53.3286万人。

即使是通过把农村住宅和廉价住宅从全国住宅统计中删除的方式征收税金,在首都周边新城市拥有高价位住房的国民就很难避免高额税金。

据研究院称,即使将课税标准不到1800万韩元的住宅从合算对象中删除,也有17.8万余人需要交纳180万韩元的建筑物综合税。

税务研究院研究委员金正勋称:“引入综合房地产税,虽然土地税金和现在差不多,但是建筑物税金将大幅上涨,我们将通过对税率和课税标准范围进行调整的方法减轻国民的负担。”



宋眞洽 高其呈 jinhup@donga.com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