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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圣钟在1审中被判缓期执行

Posted July. 27, 200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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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议政府地方法院刑事合议1部(部长审判员金元钟)对开放的我们党京畿议政府乙议员康圣钟(37岁)判处1年徒刑、缓期2年执行。康圣钟因涉嫌违反《选举法》而被起诉。

如果因违反《选举法》被大法院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款,康圣钟将失去议员职位,并丧失5年的被选举权。

法院指出:“康圣钟向4个残疾人团体捐赠了1000万韩元,难以视其为与选举无关的行为。而且在选举运动限制期间,向地区有关人士分发了套装,这也不是好的风俗行为。”

康圣钟因涉嫌在去年9月和今年1月向赞助会会员等900多人分发印有自己名字的套装(1100万韩元左右),并在举行慈善音乐会后,向议政府市4个残疾人团体分别捐赠250万韩元而被拘留,并于14日获保释。

康圣钟表明了上诉的想法。



李東榮 arg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