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对在美国洛杉矶和纽约、夏威夷等地购买不动产的国内投资者中涉嫌偷税的32人正式展开了税务调查。
另外,还对9家企业展开了税务调查,这些企业涉嫌把通过进行虚假的海外投资活动产生的秘密资金转移到海外。
国税厅9日表示,从8日开始,对这些涉嫌偷税的个人及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同时进行了税务调查。
调查对象包括:用非法手段把企业资金转到美国后,购买当地不动产的19名偷税嫌疑者;13名收入明显少于购买不动产资金的人;涉嫌通过虚假的海外投资活动等变相方法把外汇转到海外的9家企业等。
▽主要偷税嫌疑类型:国税厅通过此次发表内容说明部分富裕阶层的财产“海外逃避说”是事实,并且这些人的道德败坏程度已超过了危险级数。
从位于首都圈的某学院成立者A的情况来看,从1996年至去年,以本人和配偶、子女的名义在美国纽约购买7处不动产(400万美元,约46亿韩元)后,后来又出售了5处(230万美元,约26.45亿韩元)。
但是A以在国内没有财产为由,到目前为止分文未交多达30多亿韩元的税金。其税金具体包括:本人21项税金共计22亿韩元;夫人5项共计4600万韩元;子女13项共计7.78亿韩元。
尽管如此,经调查发现今年A某为在美国留学的儿子作为留学费汇出8万美元(约9200万韩元)。同时,虽然A某的其他子女并没有收入,但在汉城江南区道谷洞拥有Tower palace101坪的公寓(市价38亿韩元)等多处不动产。
B某设立了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一人公司”,通过在国内设立的另一个法人的方式向该公司作为投资资金汇入650万美元(约74.75亿韩元),用该款购入了价值达400万美元(约46亿韩元)的公寓。
经调查还发现,外国法人国内分公司总经理C某,以非法手段取出5亿韩元公司资金后,与某大学教授的配偶共谋,从1998年至2001年间前后分62次把这些资金秘密转移到美国,2001年用这些资金在美国购买了两栋价值达79万美元(约9亿韩元)的公寓。
▽处罚和对策:国税厅计划,对以变相的方法转移外汇的企业通过进行调查追缴税款,如果发现以不正当的手段逃税的事实,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同时还决定,如果发现购买不动产后,也未向韩国银行申报等违反《外汇交易法》行为,均向金融监督院等相关机构通报。
与此同时,国税厅还计划,在下月内构筑对向海外汇款1万美元以上的汇款者加强监视的“外汇交易早期验证系统”,并在启动该系统的同时,对中国、澳大利亚等地的不动产投资者也进行偷税、漏税调查,逐渐扩大调查范围。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