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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将于明天判决迁都违宪案

Posted October. 19, 2004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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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全员法庭(主审法官李相京)19日表示,将于21日下午2时宣布对《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的宪法诉愿事件是否违宪的判决。

宪法法院负责宣传的研究官全钟益当天下午召开紧急记者招待会表示:“决定21日下午2时在宪法法院的审理中对‘《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违宪确认案件’做出判决。”

宪法法院于当天下午正式向事件当事者及相关机构通报了宣判日期。

对于宪法请愿案件,如果9名法官中6名以上认为违宪,就将判为违宪,如果认为违宪的法官达不到6人,就将被驳回。

以不成为宪法诉愿对象或以请求人没有当事者资格为由对本案不做出判定时,做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必须以半数以上法官的意见为基础。

宪法法院如果对宪法诉愿做出驳回或不予受理的判决,“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就可以继续推进建设项目,但如果对 《特别法》做出违宪判决(事实上包括相当于违宪的“与宪法不一致-违宪的一种”),那么基于该法律的推进委员会将被勒令停止一切相关活动。

此前,汉城市议会议员和大学教授、公务员、大学生等由169人组成的请求人团提出了要求确认《特别法》是否违宪的宪法诉愿和要求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停止施行《特别法》的临时处理申请。理由是“迁都决定在未经国民投票表决的情况下强行通过,因此参政权和作为纳税者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并在制定《特别法》时没有与汉城市政厅协商,侵害了汉城市政厅公务员的负责公务的权力”。

在该案件的利害关系机构中,青瓦台和法务部、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表示:“请求人团不具备提出宪法诉愿的当事者资格,并且《特别法》也没有侵害请求人的基本权力。”并提出了法庭应不予受理并驳回诉愿的意见。

汉城市政厅则提出了违宪意见。理由是“在对国家的安危产生影响的重大事情上,没有经过国民的投票”。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