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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执政党竟然把检察总长的话也当作耳边风?

[社论]执政党竟然把检察总长的话也当作耳边风?

Posted October. 20, 20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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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总长宋光洙针对开放的我们党“废除《国家安全法》和刑法保留案”委婉地表明了反对立场。宋光洙通过国政监查答辩指出,废除《国家安全法》后,以刑法内乱罪处罚亲北势力的活动时,有可能出现“实务上的法律适用混乱以及争议”。作为法律执行者,宋光洙提前将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摆到了桌面上。每个人都有必要倾听这一“忧虑”。而宣称日后将与在野党协商法案的执政党更是如此。

但是开放的我们党却把检察总长的“忧虑”当作耳边风。千正培辩解说:“根据刑法修改案,可以将其视为内乱罪予以处罚,所以没有问题。”法律界和学界也提出了同样的“忧虑”,但解释还是一样。无论从法理角度上出发还是从国民情绪上看,只能说执政党的作法是盲目轻率的举动。

“刑法修改案”本身就是违反法理的法案。因为执政党在以北韩是同一民族、是交流合作的对象为由,主张应废除《国家安全法》的同时,却在刑法中又将北韩定为“内乱目的团体”。总之是前后自相矛盾。《国家安全法》是特别法案,根本无法将其溶入到一般的《刑法》中,这也是大家共认的事实。以北韩为前提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和适用于外患以及内乱等一般罪形的《刑法》,在性质上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适用《刑法》中的内乱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内乱罪的核心构成条件是“暴动”。只有对以侵犯国土或扰乱国宪为目的的“暴动”才能适用刑法。像单纯的间谍行为或赞扬鼓励、携带禁品等行为,如果无法证明其具有暴动预谋,就很难给予处罚。而且,内乱罪被解释为恣意性行为而危及法律稳定性的可能性也很大。

更为重要的是,执政党的法案与国民情绪背道而驰。法律应该在与国民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实施。80%的国民坚信“虽然《国家安全法》中留有过去侵犯人权的副作用,但为了国家的安危应该保留。”但执政党的法案却丝毫没有考虑到国民这样的法律意识。

甚至是,法务部及检察机关等主要法律机构的意见也从未被接受过。问及原因时,核心执政党领导人居然称:“即使与他们协商,他们必然会反对。”这是肩负国政责任的执政党应该说的话吗?在处理与国家安保直接相关的重大事件时,竟然主要法律机构的意见都不予采纳,这是重大的渎职行为。

开放的我们党将于下月初向常任委提交“刑法修改案”,并开始对其进行审议。虽然为时嫌晚,执政党应尊重主要法律机构的意见,并与在野党进行对话后制定出可以平息国民不安心理的方案。如果一意孤行,迫害反对废除《国家安全法》的党职人员,或逼迫他们交出职权,这种做法是在改革幌子下实行的独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