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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中止有关首都迁移的所有法律行为

政府:将中止有关首都迁移的所有法律行为

Posted October. 21, 200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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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法院做出《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违宪判决后的21日下午,政府和执政党举行紧急党政讨论会接受了宪法法院的判决,并表示:“根据宪法法院的判决,将中止《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法律效力波及的所有措施。”

政府还强调说:“为国家均衡发展和缓解首都地区人口过密现象,首都迁移计划是不能放弃的重要的价值和课题。”

在此之前,国政宣传处长郑顺均表示:“政府将广泛征求国民意见,并充分讨论宪法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和法理合理性。”

这种初期应对措施表明,政府对宪法法院的判决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对应措施。也就是说,政府还不想承认推进行政首都“违宪”。

预计政府暂时将仔细研究宪法法院的判决对推进政策具有什么法律约束力,然后再采取对应措施。

有观点认为,对于宪法法院的判决,政府首先将征求宪法学者的意见,并观察舆论动向,然后寻求能够贯彻“行政首都迁移”承诺的“第3条路”。

也就是说,在为修改宪法,无法举行国民投票的情况下,政府有可能通过《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的替代立法,逃避危险争议,并以建设“第2个特别市”的方法,继续推进新行政首都建设事业。

执政界一位高层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因此次判决,相当于参与政府认同性的新行政首都建设事业最终流产,政府今后什么事都不能做。应寻求其他的路。”

但郑顺均就推进替代立法的可能性的提问没有表示明确的立场。他表示:“对具体事项我不会回答。将通过其他机会做出解释。”

政府也承认,一直推进的首都迁移事业将被迫中断。而且在8月11日,被选定为新行政首都预选地区的忠南燕岐、公州也将被判无效。

另外,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将中止一切活动。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原计划,在确定新行政首都预选地区后,调查当地的土地税目,截至今年12月底,对新行政首都预选地区进行考察。

政府暂时计划,组成党、政、青协商体,对与新行政首都建设同时推进的放宽首都地区限制、建设革新城市、公共机关迁移等有关地方分权的政策,重新进行全面的讨论。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