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实,广播委员会向监查院传达了一份公文,其内容为,KBS应向国库上交部分剩余利润,且政府应通过《广播法》等法律明确规定。
广播委员会通过上述公文指出了纠正KBS惯例的必要性。虽然政府拥有KBS的全部股份,在过去20年来,KBS自己留下了巨额利润,并以非盈利法人为由,没有向政府上交利润。
据大国家党议员金在庚24日公开的公文《关于KBS法人性质的意见》显示,广播委员会主张:“KBS不但收取收视费,还创造广告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利润,因此,应像政府其他投资机关一样,把剩余利润部分上交国库。”广播委员会曾在今年3月15日,向监查院传达了该公文。
广播委员会还向监查院传达了“有关KBS利润的事项最好是明确规定为法律,而不是公司章程”的意见。KBS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是否把利润上交政府是董事会的决定事项,但从没有召开过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
对此,大国家党正在研究把KBS利润上交政府规定列入《广播法》修改案的方案。大国家党议员郑柄国表示:“2003年末,KBS的剩余利润为4243亿韩元。2002年的净利润为1031亿韩元,可上交的利润充足。”
以2002年为例,KOTRA把42亿韩元净利润的一半21亿韩元上交给了股东政府,政府13家投资机关都把部分利润上交给了国库。
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进行今年9月结算审查的过程中,根据“如果存在违法或不当事项,可以提出纠正”的《国会法》,曾向KBS等政府投资机关提出了上交部分利润的要求。
李明鍵 李承憲 gun43@donga.com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