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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PPA的荒唐审议

Posted October. 25, 2004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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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实,在实际上决定允许销售含有可以引发脑中风的盐酸苯丙酸胺(PPA)的感冒药的2001年2月和4月进行的中央药事审议委员会会议上,一些委员以“无可替代药物”为由,对禁止销售PPA感冒药提出了反对意见。

中央药事审议委员会是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的有关药事的咨询机构。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根据评价PPA安全性的该委员会的决定,于2001年7月批准销售一天最多服用量低于100毫克的感冒合成药。

上述事实是25日由本报对所接收的2001年和2002年的4件“PPA相关中央药事审议委员会会议记录”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果。

根据会议记录,在2001年2月14日召开的中央药事审议委员会药效及医药品安全对策小组委员会上,A委员(医科大学教授)表示,“由于没有可替代的药物,所以完全禁止使用(PPA)是不可能的。”B委员(医科大学教授)也表示,“没有可用于治疗感冒流鼻涕的替代药物。”在当天共有7人参加的会议上,没有一名委员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而且会议最终做出了“必须继续允许销售PPA感冒药”的结论。

但是“无可替代PPA的药物”的主张与事实不符。安全性比PPA 更高的可替代药物伪麻黄碱从几十年前便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所以当时替代药物的供应绝对没有问题。

在PPA第二次会议(2001年4月19日)上也同样出现了“没有可广泛用于感冒药的替代药物”的主张(C委员)。当时只有D委员表示,“可替代药物伪麻黄碱的副作用也与其相同”,并首次提出了有可替代药物,但是他所主张的“副作用相同”有些夸张。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