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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为何急于引进综合房地产税

Posted November. 01, 2004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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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开放的我们党就明年引进综合房地产税达成了协议。据悉,要在本周内通过党政协议确定相关法案后,于本月内提交到国会。党政还决定对所得税和注册税等交易税同时采取税率下调和减免税金措施的方案。下调交易税是政府向国民进行过的承诺,在所得税剧增的情况下,这是理所应当的措施。但笔者认为,急于引进综合房地产税存在诸多问题。

最令人担忧的一点是抗税问题。政府此前已经宣布,将现行财产税和综合房地产税合二为一,并根据标准市价决定税金规模。因此,预计从明年开始,实际交易价格高的住宅要交纳的税金将大幅上涨,纳税者很可能会对此表示强烈的抗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再追加增收综合房地产税,抗税现象无疑会更加激烈。

另外,社会是否已具备课税基础结构,也值得怀疑。关于这一点,似乎国税厅也感到怀疑。因为这一方案存在着很多忧虑,比如会耗费大量行政力,电算课税资料的误差导致课税不当现象,因不服纳税和民愿使国税厅的信誉受损,甚至影响到其他国税业务等。

将综合房地产税定为国税而不是地方税,这是与卢武铉政府一直以来强调的地方分权背道而驰的政策。原则上讲,房地产拥有税应是由地方自治团体征收并由地方用于地方的税金。如果由中央政府征收后再进行分配,各地方自治团体的独立性必然会被削弱。全国市长、郡首、区厅长协议会对引进综合房地产税表示反对的理由也在于此。

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不必寻常的住宅市场行情。进入今年以来,截至8月份,全国住宅交易件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9%,而住宅建设批准件数减少了43%。因无法租赁房屋等原因不能搬家而焦虑迁的租房者人数也在剧增。虽然应根除房地产投机问题,但不能因此而阻止正常的交易。党和政府应从更加广泛的角度上看待综合房地产税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进行更加充分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