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从2007年开始实行将西欧的审判制度陪审制和参审制融合在一起的“折中型国民司法参与制度”。
大法院下属的司法改革委员会(简称司改委)2日表示,在1日举行的第23次全体会议上,司改委委员一致通过了具有上述内容的国民参与制度引进案。
据司改委透露,从2007年开始,在被告人申请参与审判的重罪刑事案件审判中,除法官外,将由5~9名普通人组成的“司法参与人团(暂称)”参与审判。
司法参与人团可像美国的陪审员一样在审理结束后对有罪或无罪提出意见。但是审判部只是参考他们的意见,并不受其约束,这一点有别于美国的陪审员制。
如果审判部做出有罪判决,则司法参与人团还可作为参审员对量刑提出意见。但是此情况也没有约束力。
司改委计划试行3年折中型国民司法参与制度后,于2010年组成“国民司法参与委员会(暂称)”,决定最终的参与审判模式,从2012年开始司法参与人做到能够对有罪或无罪以及量刑提出具有约束力的意见。
司改委于今年8月在汉城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大法庭进行了判决有罪和无罪的抢劫杀人事件的陪审、参审制模拟审判,为引进国民司法参与制度进行了讨论。
司改委负责人表示,“期待国民司法参与制度能够成为提高审判的信誉度,并加强司法的民主正当性的一个机会。计划明年出台针对第一阶段试行的相关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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