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从明年开始,产自美国的“Carlos”和“酷克赫兹”(音译)以及中国产的“吉林省东北大米”等外国大米将在折价店和超市与国内大米一同出售。
因此,反对开放大米市场的农民们将提出更为猛烈的抗议。
10日,农林部和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表示,与正在进行的大米谈判结果无关,将把义务进口的外国大米出售给国民。
政府根据乌拉圭回合(UR)谈判结果,推迟了实行大米关税化的时间,并作为代价,从1995年到今年每年都义务进口一定规模的外国大米。
但政府担心农民提出抗议,将进口的外国大米仅供应给了米饼、大米拉面等加工厂,而没有出售给普通家庭和餐厅。
法律界认为,政府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成为大米谈判及UR谈判根据的关贸总协定(GATT)协定书第3条“本国国民待遇原则”。
本国国民待遇原则规定,进口大米不但与国内大米一样用于加工,还应出售给普通消费者。该原则还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的核心条款。因此,从WTO举行大米谈判前开始,其他国家已多次指出了该问题。
农林部在上月初举行的国政监查中曾表示:“谈判国强烈希望将进口大米出售给普通消费者。是否向普通消费者出售和义务进口大米增加量将成为决定延长关税化的主要因素。”
有人提出意见说,如果政府因农民反对,继续拒绝将义务进口大米销售给消费者,有可能引发通商纠纷,这对韩国不利。
因为,过去曾有过因将进口牛肉专卖店和韩牛专卖店分开,以违背本国国民待遇原则为由在WTO遭到诉讼的事例。
法务法人广场律师郑永珍(国际通商专家)表示:“从国际通商潮流看,最终还得实行关税化。因此,外国将通过此次机会宣传本国大米品牌。”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