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以本人名义在全国拥有的住宅价格合计超过国税厅规定的标准时价(市价的70∼90%的水平)9亿韩元时,要对超过9亿韩元的部分交纳1∼3%的综合房地产税。
对超过公示地价标准(6亿韩元)的空地(没有建筑物的地皮)将适用1∼4%的税率,对于40亿韩元以上的事业用土地,将适用0.6∼1.6%税率征收综合房地产税。
综合房地产税的对象之外的国民则需要按照住宅0.15∼0.5%,空地 0.2∼0.5%,事业用土地0.2∼0.4%等税率缴纳财产税。
政府和开放对我们党11日宣布,将举行高层党政会议,确定上述内容的房地产拥有税制改编案,如果相关法案能在今年内通过国会,那就从明年开始执行。
据改编案的内容,全国达到6万名的高额房地产拥有者除了财产税之外一共要追加缴纳6000亿∼7000亿韩元的综合房地产税,而其它的纳税者则只需缴纳财产税。预计国民明年的拥有税负担总额将比今年上升10%,达到3.5万亿韩元。
虽然在全国范围拥有税负担减少的人有70%,但是以首都圈为中心的高价住宅拥有者的税负担最高将比今年增长50%。
从汉城江南的73坪的公寓(标准时价为16亿韩元)的情况看,将今年的财产税和综土税加在一起共缴纳了306万韩元的税金,而明年将375万韩元的拥有税和175万韩元的综房税加在一起一共要交纳550万韩元。不过根据税负担增加率50%的上限,只要缴纳今年的306万韩元拥有税的1.5倍——459万韩元即可。
据当天由党政制定的法案,列入国税厅标准市价9亿韩元以下住宅所有者需交纳的财产税情况是:△8000万韩元(征税标准为4000万韩元)以下0.15%、△超过8000万韩元∼2亿韩元0.3%△超过2亿韩元0.5%等分3个阶段被适用累进税率。
虽然作为此次税率变更的最低税率,从现有的0.2%下降到了0.15%,但是随着被适用税率的征税标准被上调到国税厅标准市价的50%,因此,即使不是综合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税务负担也会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