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综合房地产税是针对多住宅者的税制

Posted November. 12, 2004 22:46   

한국어

从明年开始,如果房地产拥有税制被更换,新购置汉城广津区九宜洞32坪型(标准时价为3.5亿韩元)现代公寓的金某将要缴纳62.1万韩元财产税。

住在同一园区相同坪型的公寓的朴某则只要缴纳比今年17.7万韩元的财产税增长50%的26.5万韩元即可。这是因为金某未曾对新购置的公寓缴纳过财产税,因此按照税率要缴纳所规定的所有的财产税。再加上没有比较对象,因此还不能适用拥有税增加50%上限制。

买房子是也是同样。据房地产信息提供公司房地产114的统计,明年将新入住的公寓在全国有31.0946万户,到2006年将达到27.2142万户。

拥有一栋价值达到国税厅标准市价——9亿韩元的住宅者,明年将要缴纳199万韩元的财产税。相反,拥有3栋价值为3亿韩元的人虽然财产总额相同,但是财产税则只需缴纳远远少于前者的147万韩元。因为从财产税的情况来看,并不是合算个人的财产,而是按照住宅来征收,再加上房价越贵,被适用的税率就越高。

因此,也有人指出,拥有税改编案是针对汉城江南圈等拥有较多的高价住宅的“特定区域”的“特定阶层”的“富有税”。还有人指出,政府和执政党为了征税公平而确定的“房地产拥有税改编案”反而在阻碍公平征税。

财政经济部的税制室长李钟奎就对新公寓不能适用50%上限制的问题表示:“到目前为止政府也没能找出什么绝妙的办法。”并称:“正在讨论补救对策。”以此承认拥有税制改编案确实存在问题。

韩国征税研究院研究员鲁英勋指出:“由于政府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通过‘密室作业’制定出了征税改编案,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



孔鍾植 車志完 kong@donga.com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