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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关税化推迟期限被追加延长10年

Posted December. 30, 200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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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关税化过渡期从明年开始到2014年为止,被追加延长10年。

但是以此为代价,到2014年为止必须把大米义务进口量从现行的21.5万吨(相当于1988∼1990年平均大米消费量的4%)增加到40.87万吨(7.96%)。其中相当于10∼30%的还要作为做饭用大米零售给消费者。

关税化是指,以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方式来开放市场,但是韩国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UR)协商中,被适用了特别措施,从而大米关税化一直延期到今年。

政府30日宣布,在对外经济长官会议中,确定了这样的内容的大米关税化延期方针,并决定了在明年上半年中办理国会批准程序之后,将相关的履行计划书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通报。

履行计划书经过WTO成员国约3个月的评估之后,如果能够得到国会的批准就将即时生效,因此进口大米的消费者零售最早将从6月份开始执行。

而如果没能得到批准,按照WTO农业协定,将发生“关税化义务”,那么将以征收高额关税的方式,我国的大米市场将被全面开放。

农林部长官许祥万当天在政府果川大厦召开了记者招待会,解释称:“如果选择关税化,以后即使在多哈发展议程(DDA)协商中能够得到最理想的结果,一定量的进口增加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DDA协商结果在目前来看也是不透明的,这是考虑到所有这些可能性后做出的决定。”

政府大米谈判团确保了在关税化过渡期中,不论何时都可以转换为关税化的权利,而且就到那时不会有任何追加负担一事,和协商相对国达成了协议。

许详万表示:“WTO成员国的评估过程中,部分成员国有可能会提出异议,但是在评估期间将通过协商来解决。”并称:“对于和部分协商国之间的附加性的焦点问题,则预定采取书面形式另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