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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有效地使用了日本赔偿金

Posted January. 19, 200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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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分析,在从日本政府获得对日请求权资金的亚洲5个国家中,韩国最有效地使用了这笔资金。

据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于2000年发行的《对日请求权资金的应用事例研究》(延世大学 经济系教授金正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向韩国、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越南5个国家提供了请求权资金。

菲律宾获得的无偿资金最多,为5.5亿美元,其后依次为韩国(3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308万美元)、缅甸(2亿美元)、越南(3900万美元)。

如果加上由日本政府以借贷形式提供的有偿资金和民间援助的商业借贷资金,则韩国和菲律宾各达8亿美元,数额最多。

据该报告书分析,上述国家把对日请求权资金大多投资到了社会基础设施(SOC) 建设和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方面,但在投资效率方面,韩国居首位。

据该报告书分析,印度尼西亚的非效率投资居多,主要在距离雅加达较远,几乎没有访客,建有当时印度尼西亚总统的个人别墅的地方建造了酒店等。此外,还在雅加达为富裕阶层建设百货店等,因此,被列为请求权资金利用效率最低的国家。

对菲律宾既有肯定性评价,也有否定性评价。日本驻菲律宾大使馆评价说,“赔偿金用于建设港湾及道路等方面,为菲律宾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因当初建设多功能水库工程的计划被推迟,在电力供应上出现了问题,而且铁路延长计划也没能按原计划进行。”

此外,1994年在菲律宾大学举行的研讨会上有人指责说,“随着大地主和大资本家主导菲律宾政治,日本的赔偿金被用于满足这些人的私利。”

缅甸致力于重建遭到破坏的铁路及道路等事业,为成功实现当时总理的“福利国家计划”,向社会福利领域也投入了相当一部分资金。越南的特点是,将总资金的50%以上投入到了建设发电站及输电设施上。

韩国向创建浦项制铁、建设京釜高速公路、邵阳江水库等SOC领域投资了大部分资金。报告书评价说,“韩国被评为以详细的事前计划最有效地使用资金的国家。向引进原材料投入了大量资金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孔鍾植 k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