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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考虑减收外国基金税

Posted March. 02, 2005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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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立韩国基金时,韩国政府决定,以对总资产的10%以上不进行兑付为条件,免收证券交易税。这是为救活当时为外国投资不毛之地的国内资本市场而采取的措施。

但是韩国基金理事会日前把基金的兑付限额提高到总资产的50%。因此,根据此前的条件无法享受免税待遇,所以正在要求更改免税条件。

财经部称:“韩国基金有关负责人称,如果象征着韩国投资的基金被清理,会对作为投资处的韩国的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正在考虑是否扩大免税范围。但因为与其他基金形成平衡的问题,还不能马上做出决定。”

据韩国《间接投资资产运用业法》规定,享受机构投资家待遇的资产运用公司在出售股票时,不交证券交易税,但美国等外国公司投资的外国基金应上交交易资金的0.3%作为税金。

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常务吴圣植表示:“如果每年对一家股票进行四次交易,其年均税率将达到1.2%(0.3% x4次)。如果考虑持续出现低利率,并且股票的交易次数在增加,免税制度的好处就会显而易见。”

政府如果免收韩国基金等对外国资本的税金,作为间接国税的证券交易税收入有可能会减少。证券交易税在2002年达到2.8882万亿韩元后,呈逐年减少趋势,去年则减少到1.9027万亿韩元。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