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赁经营公司的税金负担将有所减轻。
因为,如果租赁经营公司购买5栋以上使用面积在25.7坪(85 m²)以下的住宅,并租赁10年以上,就能被排除在综合房地产税(综房税)的征税对象范围之外。
另外,新建2栋以上使用面积在45.2坪(149m²)以下的住宅,并租赁5年以上,也能被排除在综房税征税对象范围之外,而且还能排除在1家庭3住宅资产增值税重课对象范围之外。
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官韩德洙31日在首尔中区太平路韩国新闻中心举行的宽勋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表示:“将对购买住宅对外租赁的‘购买租赁住宅’和直接建立住宅租赁的‘建设租赁住宅’者给与税制实惠。”并公布了上述决定。
因此,以去年年末为准,2.5105万名购买租赁经营公司和6632个建设租赁经营公司中,相当一部分公司的综房税负担将被减轻。
韩德洙表示:“为了挽救经济,应该增加对住宅的投资。”并称:“和购买租赁住宅者相比,应该给与建设租赁住宅者更多的实惠。”
这说明,把建设租赁住宅以投机目的加以利用的经营公司较少,再加上有助于把大规模资金引入住宅建设领域。如果个人建设2栋以上住宅,并租赁5年,就会被认可为建设租赁经营公司,同样可以得到税制实惠。
财经部计划本月初经过党政协议修改综合房地产税法和所得税法执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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