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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啤酒收购真露的关键:烧酒——啤酒关系

海特啤酒收购真露的关键:烧酒——啤酒关系

Posted April. 08, 200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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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确定为真露株式会社优先收购对象的海特啤酒公司联合体,8日签订了收购真露的谅解备忘录 (MOU)。

海特啤酒方面表示:“计划在未来4周内完成全面调查,并于下周向公平委提交企业合并预备审查申请书。”

公平委需在收到企业合并申请书后的30日内发表审查结果,但可以把审查期限再延长90天。因此,得出最终结论最多可能需要4个月。

▽第一个问题:烧酒-啤酒,属替代品还是互补品=国内消费者中,同时喝烧酒和啤酒的人多(互补品),还是喝一种酒时,不喝另一种(替代品)?首先需要弄清这一问题。

收购真露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可能是,烧酒和啤酒的关系是替代品还是互补品的问题。

替代品是指,因价格上升等原因可以代替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如猪肉和牛肉、绿茶和咖啡是此类商品。相反,互补品是指,同时使用效果更好的商品,咖啡和白糖是最具代表性的情况。

公平委如果认为,烧酒和啤酒是竞争关系的替代品,就会分开啤酒和烧酒市场判断海特啤酒的垄断可能性问题。相反,如果结论是互补品,就会把啤酒市场和烧酒市场放在一个市场进行判断。对海特啤酒来说,公平委认为啤酒和烧酒是替代品更有利,反之则不利。

公平委有关人士表示:“为了确认市场占有力的影响范围,必须正确判断烧酒和啤酒的关系。”

公平委计划,设定市场范围之后,根据市场占有力情况考虑消费者受害情况、市场开放之后的对外竞争力等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构成垄断。

▽业界的主张根据利益关系而不同=继海特啤酒之后,被确定为预备收购对象的斗山(株)、CJ、大韩电线(株)等企业联合体主张,应该将啤酒和烧酒市场放在一起,严格判断是否构成垄断。

这一主张的理由是大型啤酒公司再掌握烧酒市场,会出现垄断局面,进而导致消费者受损。

相反,海特啤酒方面反驳说:“烧酒和啤酒的确是不同的市场,务需担因收购真露而发生的市场占有力扩大问题。”



許振碩 jameshu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