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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玉被疑违反《农田法》

Posted June. 18, 2005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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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国家党发言人田丽玉的投机疑惑日前浮出水面。

月刊《新东亚》在17日发行的7月刊中报道说,田丽玉和其丈夫李某于1996年5月购买京畿高阳市一山西区大化洞一带农业振兴区域(旧绝对农田)内农田后,面临土地回收建造农宅,从中赚取了高额行市差价。

田丽玉在购买该农田后,废弃了好几年。直到2001年1月京畿道公布“韩流坞”(旅游文化住宿园区)预选土地9个月后,才开始建造住宅。

《新东亚》分析说,这可能是为了通过开发赚取行市差价。因为如果有住宅,就能获得比农田更多的补偿。

据悉,作为大化洞农田的补偿,田丽玉共获得了9亿韩元左右的差价利益。包括建筑费在内,共投资3.4亿韩元,8年后净赚5.6亿韩元。

田丽玉还受到在申请国会议员候选人时漏报该房地产的疑惑。

《农田法》规定,如果在严格限制土地使用的农业振兴区域建造住宅,就必须向行政官厅进行“农田专用申报”。但田丽玉并没有这么做。田丽玉在该住宅居住的时间从2001年12月末到2003年10月末,只有1年零10个月。

而且田丽玉在购买农田时并没有以当地拥有土地最多的户主H某的名义,而是以梁某的名义签订了合同。因此受到从旁协助违反《房地产真名制法》的疑惑。

田丽玉就《新东亚》提出的“投机疑惑”问题表示:“只是想体验田园生活才建造农宅,并没有其他的目的。从8年的时间看,我得到的行市差价并不是很多。”就购买农田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田丽玉解释说:“我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程序。如果知道,就不会这样做。”



曺인직 cij199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