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废除对住宅的各家庭的核算征税,财产税上升幅度50%的上限制,并决定把到2009年为止将拥有说实效税率上调到1%等的对策,只适用于综合房地产税对象。
换言之,将于本月末发表的房地产综合对策中,对拥有较多的高价住宅或土地的阶层的税金将大幅上调,而对除此之外的阶层,则是将减轻他们的负担。
另外,购买房地产时支付的使用税、注册税,预计将会下降大约0.5个百分点。
23日,青瓦台和开放的我们党,财政经济部等称,正在就对1家庭2住宅者的资产增值税的重课税措施将与投机地区或房价无关,全部被适用,并将执行时期延期1年以上的方案进行研讨。
总统经济顾问丁文秀当天在由韩国媒体财团(音译,KPF)在首尔中区太平路首尔外电记者俱乐部举办的KPF论坛上表示:“使用税、注册税,虽然应该是与地方财政补充完善方案并行,但是正在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而努力。”
党政正在就把目前是房价的4%的所得税、注册税下调大约0.5个百分点的方案进行研讨。
拥有税对于是综合房地产税对象的标准时价6亿韩元以上的住宅(空地是4亿韩元以上),虽然废除50%上限制,但对其余房地产的计划像目前一样不超过前一年缴纳税额的50%。
对即使是6亿韩元以上的住宅,只要拥有的时间充分长,就给与减免资产增值税的长期拥有特别减免制度,也决定继续保持。
丁文秀表示:“正在苦思适当的方案,以避免拥有住宅超过6亿韩元以上住宅的1家庭1住宅年金收入者的征税负担剧增。”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