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将禁止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发行委托人和支付款项人不同的第3人名义的CD。
另外,明年1月起,5000万韩元以上的不记名CD交易情况将通报给财政经济部金融情报分析院(FIU)。
25日,金融监督院副院长金重会称,将准备以上述内容为主的“CD发行及流通改善方案”,并与政府和韩国银行进行协商。
金融监督院决定作为长期课题推进“登记制”,具体是,在发行CD的时候,必须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登记,勿需实物,仅通过电算方式进行交易。
此前一直讨论像现在一样,同时施行无记名发行方式和登记制的方案。
如果实行该方案,预计CD金融案件将会减少,但是因为不能保障CD的优点——匿名性,所以市场将会萎缩。
鄭景駿 news9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