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确认,韩国住宅公社(住公)推进再开发和重建建筑的过程中,因为项目判断失败等存在不少遭受损失的情况。而且还指出,公社员工通过内部情报,变相购买韩国住宅公社公寓等经营困难和道德懈怠现象非常严重。
26日,国会建设交通委员会所属议员韩善教(大国家党)称:“因为住公没有经过详细的项目检验,就进入庆北浦项市环湖地区重建和首尔中区乙支路城市中心重新开发项目,所以浪费了287亿韩元。”
据住公提供给韩善教的国政监查资料,1999年12月,住公以“最低价中标制”的前提与浦项市等签署了环湖地区重建项目参与约定书,但是2002年9月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将其更改为“资格审查方式”,因此遭受了221亿韩元损失。
韩善教指出,因为向民间招标该地区重建工程的时候,由最低价应标公司负责工程(最低价中标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费用的当初项目检验内容存在错误,所以导致了这种结果。
另外,住公以共同开发的方式推进了乙支路城市中心重新开发项目,但是没有出现共同开发商,而住公提前进行设计招标等浪费了66.3亿韩元。
当天,李洛渊(民主党)议员称:“2004年至2005年8月,住公21名董事和职员通过变相先后购买了住公公寓(15名,相当于29.1163亿韩元)和单独住宅用地(6名,相当于13.0824亿韩元)。”
据李洛渊称,按照住公内部规定,根据选后循序销售2001年未销售住宅等时候,销售第一天住公职员不能参加购买,但是在京畿高阳市丰洞地区(音)、京畿龙仁市宝罗(音)地区,现场所长等5人第一天签订了购买公寓合同。
李洛渊还称:“因为只有无住宅者可以申请住公公寓,所以多数情况下无法全部销售公寓。这种情况下,进行‘先后循序销售’给普通人提供购买的机会,但是住公员工先参与其中。要急需建立阻止住公职员‘变相理财’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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