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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宅3子女家庭将优先得到租赁住宅供给

Posted October. 05, 2005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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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从明年上半年开始,一部分生育3个子女以上的无住宅家庭接受审查后,将有可能被特别提供33坪户型(专用面积25.7坪)以下的国民租赁住宅。

目前,国家有功者、新居民(逃北者)、残疾人和中小企业劳动者等人可以得到25.7坪以下国民租赁住宅数量10%以内的特别供给。特别供给对象中无住宅者优先,可以排在第一位前面购买。

建设交通部4日表示,为奖励生育,将于明年初修订上述内容的《住宅供给相关规定》。

如果该规定得以实行,生育3个以上子女的无住宅家庭得到将于明年3月份开始销售的京畿道城南市板桥新城市内25.7坪以下国民租赁住宅的可能性很高。建交部介绍说,由于是特别供给对象,因此无需购买证就可以进入板桥新城市。

为帮助生育3个以上子女的无住宅家庭购入住宅,建交部还将把国民住宅基金贷款限额从1亿韩元提高至1.5亿韩元。为此,将改变今年下半年的国民住宅基金运用计划。

另外,6000万韩元以内的租金将由国民住宅基金以4.5%的年利率代为偿还。

此前,建交部曾修订过住宅供给相关规定,除在国民租赁住宅销售时,按照抚养家属人数给予加分外,还格外给生育3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加3分,2子女家庭加2分。



李承憲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