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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团体惧怕“5月”

Posted January. 20, 2006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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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蔚山现代汽车劳资决定于2008年以前在北区莲岩洞一带2700余坪土地上建立综合福利院,并捐赠给市。

按照计划,最近正是开展基础工程的时候,但目前工程却仍未动工。因为,区政府承诺先开设进入那里的道路,但却没有确保20亿韩元的预算。

北区政府一位负责人说:“原计划投入共300亿韩元作为今年自身计划的预算,但只分配了55亿韩元。由于既要负担地方选举的费用,还要负担地方议员的报酬,因此,推进福利院等新计划连想都不敢想。”

全罗南道地区的22个市、郡、区中财政自立度(8.2%)最低的康津郡计划今年在马良面建立老人福利会馆,但是,8.4亿韩元预算中的4亿都还没有确保,因此还没有确定动工日起。

因为,筹备地方选举费用更加迫在眉睫。郡内正在讨论用追加更正预算充当事业经费的方案。

全国的地方自治团体都在为5月31日实施的第4次地方选举的费用和地方议员有薪制度而举棋不定。财政脆弱的地方自治团体甚至达到必须减少居民福利预算的程度。

全国市道知事协议会(会长:李明博,首尔市长)称,预计,地方自治团体需要负担的地方选举费用达6226亿韩元。该数字比2002年选举费用(1965亿韩元)的3倍还要多。

这是由为扩大选举费确保范围,于去年6月修订的公务员选举法导致的。

以前,只需要保证得到15%以上有效投票的竞选者的全额费用,但修订法律以后,从此次选举开始,还必须保证得票10%以上竞选者的一半费用。

需要确保的选举费用有望从2002年的644亿韩元增加到今年的3545亿韩元,增至5.5倍。

举办选举方面所需的基本行政经费可能会从1320亿韩元增加到2681亿韩元,增至2倍左右。

但是,根据去年12月29日进行立法预告的地方自治法执行令新引入的地方议员有薪制使各地方自治团体感到了更加沉重的负担。因为,选举费用每4年支付一次,而议员月薪必须反映在每年的预算中。

如果按照政府案修订执行令,将议员报酬自动控制在副团体长报酬的上限额范围内,那么全国范围内每年还需要1951亿韩元。

因此,财政自立度较低的地区赌气说:“又要办选举,又要支付议员月薪,拿什么生活啊?”

忠北大学行政学教授姜莹基(韩国地方自治学会顾问)指出:“把国家事务——选举业务转交给地方,由地方负担相关预算和议员报酬的做法是没有考虑到地方财政能力的不负责任的行政措施。”

对此,行政自治部自治制度组长全泰宪说:“最快可能于下月初公布地方议员有薪制执行令。议员有薪制是地方自治团体议员要求的事项,从政府的层面介入不太合适。”



張基祐 鄭在洛 straw825@donga.com rak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