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把通过政府审议的成人视频判定为淫秽物品。
首尔中央地检刑事7单独审判员李炳世1日表示,因涉嫌将包括性交场面的成人视频上传到互联网门户网站(根据《信息通信法》中的传播淫秽物罪)而被不拘留起诉的金某(43岁)于上月26日被判罚款700万韩元。
法庭称:“虽然该视频通过了影像物等级审查委员会的审议,但是该委员会并无权力赋予‘淫秽’免罪符。判断是否属于淫秽物品的最终权限在司法部。”
法庭表示:“虽然金某提供的视频中并没有出现性器官,但是主要连续播放性交场面。我们只能将其视为是为了通过诱发普通人的性方面好奇心进行谋利而制作的淫秽物品。”
金某涉嫌从2004年8月开始到去年3月将包括男女性交场面的12段视频上传到国内知名门户网站,并使普通网民在成人网页上每人交纳2000韩元观看,因此被不拘留起诉。
登载金某所提供的视频的NAVER、雅虎韩国等门户网站被罚款1500万韩元并被略式起诉,后被移交到法庭,目前正在进行一审判决。
鄭孝珍 wiseweb@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