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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明天又要出台房地产对策?

Posted March. 29, 200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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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明天又将出台房地产对策。内容是,对首尔江南等地的重建公寓征收高达因重建而上涨的房价50%的开发负担金,并搞活江北地区的开发。这是卢武铉政府执政以后的37个月里,第4次出台大的房地产对策,如果算上小的对策,这是第35次出台房地产对策。

此次房地产对策的内容还包括,重建建筑中,除降低收益性的建筑外,使已经开始实行的租赁及中小型公寓义务建设制度得到维持,并加强安全检查程序,使批准程序复杂化。但是,以教育条件好等因素为由,对江南地区大型公寓的需求量已经增大,在这种情况下说要控制部分重建建筑的需求,能否稳定房价令人怀疑。需求转移的普通公寓价格上涨的“气球效应”也已经表现出来。

而且,还出现了对开发负担金是否违宪的争议。有人主张,政府没有改变重建建筑的性质和用途,只是增加了住宅面积,因此不能征收开发负担金。在重建建筑时义务建设租赁住宅的规定已经被提出违宪诉讼。违宪是非争议之所以如此频繁,是因为政府滥发可能侵害到财产权的规定。

财政经济部的一位高层负责人最近说:“去年开始实施8•31房地产综合对策以后,在江南地区购买住宅的80%以上人士被确认为实际需要者。”这相当于承认了一直以来谴责房地产市场像投机场一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对策也应该符合市场原理,顺应“高级”需求,扩大供给等。但是,卢武铉口中说:“不要嘲笑8•31对策”,却固执于以惩罚性重课税和限制为主的“8•31对策”。因为他只接受通过8•31对策获得勋章的公务员的报告。

甚至在执政党内也有人指出,由于房地产对策逆市场潮流而动,因此根本无法产生政策成效,只会扭曲市场前进的方向。但为什么还不加以重视?可能政府不愿意承认政策失败,而且为迎合因房地产而“饿肚子”的人,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反复实施“意气相投政策”,如果这样,我们很难期待市场的稳定和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