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2日开始,个人也可以以投资为目的购买价值100万美元(约9.5亿韩元,以汇款额为准)以内的海外房地产。
目前,不得购买不用于居住的海外房地产。
财政经济部18日公布了具有上述内容的《外汇自由化推进方案》。
根据该方案,个人可以在美国、中国、泰国、澳大利亚等海外国家购买汇款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房地产,交易次数不限。
汇款限额不是以家庭,而是以个人为准,因此,有能力购买房地产的家庭成员如果超过2人,每个家庭的交易金额也可以超过100万美元。
财政经济部国际金融局局长权泰钧解释说:“我们计划分阶段提高能够购买的房地产的限额,并于2008∼2009年前后完全废除限额制度。”
购买海外房地产的人必须在购买房地产后每隔两年向交易银行提交一次能够证明所有权的文件。这是为了防止在海外购买房地产后,将其赠送给在当地居住的子女,从而逃税。
出售房地产时,必须向交易银行进行申告,出售房地产的资金必须重新拿回国内。
另外,财政经济部为使韩元成为国际通用货币,决定从22日开始,将外国人可以从银行借贷的韩元限额从现行的10亿韩元增加到100亿韩元。
为提高外国人向国内韩元债券投资的比率,还将于下半年(7∼12月)开始推进把对债券利息收入征收的预提税税率从现行的25%降到14%的方案。
三星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郑永植说:“国内证券市场不稳定,韩国的债券利率又低于美国,因此,外国人能否对韩元标识的金融商品大量投资还是未知数。”
洪守鏞 金善宇 legman@donga.com sublim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