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2日表示,大韩律师协会(会长 千玑兴)请求对涉嫌腐败的9名律师下达停止业务命令,因此目前正在展开调查。
法务部正在调查是否符合停止律师业务条件的律师因涉嫌违反《律师法》、渎职、欺诈等罪名,在一审和二审中被认定有罪,被判处缓期执行以上的刑罚。
其中正在首尔活动的A律师因涉嫌伪造公文、欺诈、违反《非法支票取缔法》等10多项罪名在一审和二审中全部被判实刑,目前,大法院正在进行审判。
根据《律师法》第102条,如果担心因腐败嫌疑无法胜任案件审理或律师协会开始走惩戒程序的律师损害到委托人或公共利益,法务部长官可以根据法务部惩戒委员会的决定命令其停止业务。
大韩律师协会新闻理事河昌佑表示:“以前的惯例是,律师因涉嫌腐败被起诉,在一审中被认定有罪,但却可以继续在检察机关和法院等地开展律师业务,应该改变这种惯例。律师协会自己要求停止业务的做法尚属首次。”
律师协会决定要求对涉嫌腐败的9名律师开始履行上月5日制定的惩戒程序,并命令其停止业务。只要收到停业命令,就不得在规定时间内从事律师业务。
另外,法务部表示,从1973年到1990年,对涉嫌业务上的贪污、欺诈、违反《律师法》等罪名被起诉的59名律师下达了停止业务命令。这都是根据原《律师法》中“可以在审判结果确定之前对因刑事案件被起诉的律师下达停止业务命令”的事项做出的判决。原《律师法》于1990年被宪法裁判所判决违宪。
因该条款收到停止业务命令的59名律师中,除腐败律师外,还包括1987年因大宇造船事件被拘留的律师卢武铉等时局事件相关的5名律师。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