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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企业无法得到俄罗斯纳霍德卡特区特惠待遇

韩国企业无法得到俄罗斯纳霍德卡特区特惠待遇

Posted August. 11, 200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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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进入俄罗斯远东地区的韩国企业一直在期待1999年5月韩国和俄罗斯政府签署的《有关在纳霍德卡自由经济区域设立工业园区的协定》带来的优惠。

该协定规定入驻工业园区的韩国企业可以获得进出口产品零关税和免附加税的优惠。同时,俄罗斯制定对外国企业的新特惠政策时韩国可以同样受到优惠。

韩国国会1999年12月批准该协定,但俄罗斯国会却反对该协定。俄罗斯国会认为,签署协定后会给韩国企业太多的特惠。所以一直没有批准。

韩国土地公社计划在纳霍德卡免费借用土地49年,建设工业园区后,再租借给国内企业。但由于出现目前这种状况,无法着手建设工业园区。

随着国会继续反对,俄罗斯政府去年7月制定了《经济特区(SEZ)法》,大幅减少了“纳霍德卡特惠”。韩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负责人说:“据俄罗斯政府官员称,《经济特区法》代替1999年纳霍德卡协定的特惠,韩国也无法得到该法规定之外的特惠。”

《经济特区法》规定入驻优惠最多的地区——技术特区的企业也必须交纳关税。同时,入驻企业向俄罗斯内特区以外的地区出售商品时必须交纳附加价值税。

俄罗斯政府将于下月重新修改《经济特区法》,将纳霍德卡指定为经济特区内对外国企业优惠最少的“港湾特区”。

如果被指定为“港口特区”,入驻纳霍德卡的韩国企业无法获得零关税和免附加价值税等税制优惠。

在俄罗斯物色建厂地皮的LG化学莫斯科分公司总经理尹明勋(音)说:“俄罗斯于1998年经济危机之后,在废除同外国政府签署的协定以及整理无秩序的经济特区的立场上制定了《经济特区法》。因此对外国企业的优惠将会日益减少。”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