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担任检察官时期牵连腐败的律师将被注销律师资格

担任检察官时期牵连腐败的律师将被注销律师资格

Posted September. 13, 2006 03:01   

한국어

日后,担任检察官时期的腐败没有暴露而轻松开业的前官方律师再也不能高枕无忧。

因为大韩律师协会(会长千玑兴)正在推进一项方案,内容是对被查出过去担任检察官时期牵连腐败的律师,立即注销律师资格。到目前为止,因没有相关法律,即使发现了过去的腐败问题,在受到检察院起诉后下达一审判决之前,律师活动丝毫都没有受到影响。

▽律师行不再是避风港=律师协会于上月28日在正式常任理事会上决定,将最近涉嫌执法腐败事件而受到不拘留起诉的前任部长检察员出身的2名律师移交注册审查委员会,讨论是否注销注册资格。

律师协会移交给注册审查委员会的律师是朴洪洙(48岁,前任水原地方检察院部长)和宋官鎬(44岁,前任首尔西部地方检察院部长)律师。二人涉嫌受理进口咖啡销售者金洪秀(音,58岁,收监中)的案件,并授受其财物,因而于上月23日被不拘留起诉。

律师协会计划在20日举行注册审查委员会。如果在9名审查委员中有5名以上委员提出注销意见,就将注销律师资格。注销注册决定不同于法务部的临时停职命令,在法院确定判决之前立即生效。

▽腐败律师将无立足之地=一直以来的惯例是,在检察官时期腐败行为被揭露的人会提交辞呈,转行做律师。因为,如果辞职书被受理,就会丧失现职的公务员身份,从而免受刑法制裁,并且律师开业也不会受到任何制约。这样的惯例一直是法律界进行自我廉政的绊脚石。

法院和检察院考虑到上述情况,决定从此以后不再受理辞职书,并采取制裁程序。受到制裁,转行做律师也会受到限制。

如果律师出现腐败行为,可以通过律师协会的内部惩戒和法务部的停职命令进行惩戒。

但对检察官时期的腐败问题还未被揭露的开业律师,还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

▽律师协会内部也出现争议=律师协会为弥补这一漏洞,最近决定援引现行律师法条款推进注销注册。

《律师法》第8条(第1项4号)规定:“如果在公务员时期受到刑事追究或制裁处分的(罢免和解雇例外)律师的申请注册,可以不予受理。”律师协会计划将该条款援用于规定现职律师注册资格注销条件的《律师法》第18条。

据悉,律师协会内部出现对立意见,一方认为这是有利于根除法律界腐败问题的积极的法律解释,另一方则认为要注意造成扩大解释的可能性。一位律师协会注册审查委员称:“因为这可能成为一个先例,因此要慎重决定。”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