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证实,平均每10个提供新闻的网站中,9个网站擅自非法转载报纸等言论媒体的报道。
据国会文化观光委员会的大国家党议员朴亨埈于12日掌握并公开的韩国媒体财团《侵犯数字新闻著作权的实况调查》报告书,提供新闻服务的831个网站中,760个网站在没有事先得到言论媒体公司同意或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擅自转载新闻报道。
韩国媒体财团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网民较多的2984个网站调查了通过往站提供新闻的全国65家报社和83家媒体公司新闻著作权被侵犯程度。
按侵犯类型来分,擅自转载报道的情况为79.8%,只转载报道题目或报道一部分内容,并设置为只要一点击就切换成相关媒体公司主页的“盗链”方式占12.6%。文化观光部作出规定,在没有得到相关媒体公司允许和同意及没有支付正当费用的情况下“盗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作为通讯社,韩联社的报道中被擅自转载的报道数达到3.0712万件,数量最多。其他的分别依次为“newsen”(1.1662万件,专门报道演艺圈新闻的媒体),《东亚日报》(1.1268万件),《韩国经济新闻》(1.1211万件),《money today》(9114件),《朝鲜日报》(8948件)。报告书表明,根据去年4月份著作权审议调整委员会出台的标准,每件报道按4.6875万韩元标准来计算,网站侵犯著作权的经济规模达到160亿韩元。朴亨埈称:“新闻内容不仅是媒体公司生产的主要商品,也是主要资产,但新闻被非法转载后,媒体公司很难据其单独应对这种侵权行为。根据新闻内容要尽快采取相关措施,树立收益模范和确立正常流通秩序。”
閔東龍 min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