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选管委)21日在京畿果川市中央洞中央选举管理委大楼举行全体委员会议,就“限制媒体采访大选候选人”的举措,决定向国会提出修改《公职选举法》的意见。
而且选管委决定,直到修改选举法为止,在下周对现行法允许的媒体采访范围制定具体的方针,通知给各大媒体。但这是行政机关选管委强制限制媒体采访与报道的形式,所以出现违宪争议将在所难免。
选管委有关人士说:“我们认为,从大选120天前开始允许候选人出席电视节目和举行讨论会的选举法规定不符合媒体影响日益增强的趋势,所以决定提出修改意见。”
该有关人士说:“即使提出了修改法律的意见,但直到更换法律为止,仍要遵守现行法。所以,我们决定另外规定媒体采访标准。采访标准将由有关部门具体制定,并征求选管委员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
張康明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