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改善平民居住环境,从2003年开始推进10年内建立100万套国民租赁住宅的计划,但据确认,负责该项事业的大韩住宅公社曾要求全面调整该计划称:“设定了过于死板的计划。”
住宅公社称,所谓“稳定保持租赁住宅库存量”的政策目标是妥当的,但却不具备顺利执行该项事业的各种条件。
○应该重新考虑100万套住宅的目标
据国会建设交通委员会郑熙秀(大国家党)议员去年从住宅公社手中接到并于20日公开的内部文件显示,住宅公社向建设交通部提交了内容为“应该大幅改变国民租赁住宅建设计划”的政策建议书。
住宅公社在由九个条款组成的建议书中表示:“综合考虑财源不足、确保宅地困难、地方自治团体的作用较小等因素,有必要重新考虑建设国民租赁住宅的固定目标量。”
住宅公社接着建议说:“为了有计划、有效地提供国民租赁住宅,应该将竣工时间从10年延长到15年。”
建设100万套国民租赁住宅的主管机构——住宅公社不仅要求政府重新讨论该目标的设定问题,还要求说,应该将建设目标完成时间从2012年推迟到2017年。
住宅公社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政府将政策重点放在扩大供给租赁住宅上,因此,大部分建议都不会被接受。”
这位负责人还说:“关于财政不足问题,建设交通部最近决定提高每套住宅的支援单价,因此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但宅地不足现象仍然存在。”
○建交部:实现目标决非空谈
对此,有人指出,建交部在指定建设国民租赁住宅的宅地的过程中,没有和相关地方自治团体达成相关政策的协议。
国会建设交通委员会李仁基(大国家党)议员分析了2002年到去年9月期间,被指定为国民租赁住宅地区的59个地区所属的地方自治团体发送给建设交通部的公文,结果发现,59个地区中有42个(71%)地区所属的地方自治团体反对被指定为国民租赁住宅地区。
另外,《国民租赁住宅建设相关特别法》规定,在指定地区之前,建设交通部长官必须事先和当事地区的广域团体长进行协商,但实际上,在提出反对意见的地方自治团体的事例中,除了互发公文之外,根本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虽然100万套国民租赁住宅的建设政策面临各种难关,但政府上月还通过《1·31房地产对策》表示,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将进一步供给10万套,共供给50万套国民租赁住宅。
据建设交通部和住宅公社透露,据统计,以批准事业为准,从2003年开始到2006年期间,共供给了35.6209万套国民租赁住宅,达到目标值39万套的91%。
但实际上,该时期内动工的物量为17.899万套,占目标值的46%,竣工并入住的公寓仅为8.8643万套,占目标值的23%。
对此,建设交通部的一位负责人说:“在执行事业的过程中,出现财源和宅地确保等问题是自然现象。但至今为止,进行得非常顺利,实现目标决非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