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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整顿军纪”的国务会议

Posted March. 15, 2007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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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卢泰愚政府时期的一段趣闻。姜英勋总理就任后主持国务会议时,列席坐在后面的某青瓦台首席秘书官说“阁下说”,想要传达总统的嘱咐事项。在当时,这是“合情合理的惯例”。但是,姜英勋的斥责声响彻整个会场。“那是谁呀?谁混进了长官的会议?”声音大到任何人都能听到。

▷前总统金大中也禁止秘书室室长发言。担任企划预算处长官后,转到总统秘书室室长位置上的前监查院院长田允喆正如自己的绰号“血竹先生”一样,多次在国务会议上批评长官们的发言。但是有一天,他收到了总统发出的封口令:“秘书室室长绝对不许在国务会议上发言。”从此再也无法抬起头。(黄镐泽,《印象中的10位领导人》,2004年)

▷国务会议是“审议属于政府权限范围内的重要政策”(《宪法》第88条)的场合。议长和副议长分别由总统和国务总理担任,《政府组织法》中规定中央行政部门的长官担任委员。另外,《宪法》第82条规定:“总统以文书表示国法上的行为,该文书由国务总理和相关国务委员副署。”国务会议是如此严肃的场合。总统秘书室室长不是国务委员。用一句不必负法律责任的话坦白地说,他们不过是作为“秘书头子”列席参加国务会议而已。

▷总统秘书室室长文在寅前天在卢武铉总统主持召开的国务会议上批评各部门的地方工作调动制度称:“只要一出事,就(把出现问题的公务员)调到地方……这是伤害到地方居民自尊心的问题。”该发言针对的是,为了把青瓦台调查秘书官“塞进”佳友事件,自己展开非法调查的检察机关调查组采取的地方工作调动措施。话虽没错,但因为是在继保健福利部长官柳时敏后,连总统也说“不会以憎恶罪论处(相关检察官)”后发表的言论,所以立刻有人质疑道:“这难道是整顿检察机关军纪”的信号弹?希望文在寅不要忘记总统秘书室室长的本职工作。

评论员 金昌赫ch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