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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处理宽带废除申请也要支付赔偿金

Posted April. 24, 2007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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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如果宽带的解除申请处理不及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金钱方面的损失赔偿。

信息通讯部下属的通讯委员会23日表示,期间因加入容易解除难而受到消费者埋怨的宽带解除有关制度将得到改善。

据修改案,如果不及时处理解除申请,那么通讯服务企业要向消费者支付相当于推迟时间内宽带使用费用3倍(推迟日数×日利用费用×3)的赔偿金。

LG Powercom和LG Dacom决定下月实施不及时解除赔偿金制度,而KT和Hanaro通讯决定在6月份实施不及时解除赔偿金制度。考虑到公休日和业务处理时间等因素,推迟2~3天以内就不进行赔偿。

与此同时,通讯委员会还将引进“解除申请电话预订制度”。所谓“解除申请电话预订制度”是指,如果消费者给电话客服商谈员留下电话号码,咨询员就直接打电话接受有关废除申请。这段期间,由于客服中心通话数量很多,经常出现等待时间延长或干脆无法打通等现象,从而引起了消费者的很多不满。

6月份(KT,LG Powercom)和8月份(Hanaro通讯)还将引进无需与咨询员通电话及不用提出有关文件也可以申请废除的“一站式网络废除系统”。

综合有限广播(SO)事业者根据中途解除的整个合约期限退还违约金的工作也会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标准进行改善。例如,如果到目前为止签订3年合约的加盟者在1年后想解除该服务,那么应该支付相当于3年的违约金,而不是1年。

另外,通讯委员会表示,已经开始对移动通信企业隐瞒用户追加提供额外服务或以不当手段吸引用户的事例进行实态调查。

对此,用户保护组组长裴重燮说:“将来将放弃揭发通信企业个别非法行为后采取纠正措施的方式,引导企业进行根本性的制度改善。”



文權模 mikemo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