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推进一项方案,内容是更换标准,使到目前为止地方自治团体一直自主使用的综合房地产税(简称综房税)的一定比率专门用于社会福利和教育领域。
行政自治部9日表示:“我们计划修订地方交付税法实施令,最快于明年在分配标准中反映出一定比率的教育和社会福利需要。”
对此,企划预算处财政战略室室长李昌昊当天表示:“地方自治团体对福利领域的支出原本就大,如今要向进一步扩大综房税分配额的方向准备对策。还没有决定其比率(在福利领域应该使用多少)。”
行政自治部高层负责人介绍说:“在参与政府上台后,由于强化福利政策,地方自治团体的福利预算负担大幅增加。该方案就为了支援这些团体而准备的。”
据行政自治部称,今年各地方议会确定的地方自治团体社会保障费用预算总额达到17.2825万亿韩元,与2003年的9.4264万亿韩元相比,竟增加了7.8561万亿韩元。
但是,地方自治团体反驳说,政府的这种方针违反了当初综房税立法宗旨。
目前综房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后,考虑各地方自治团体的财政情况(80%)和地方税经营状况(15%)、拥有税规模(5%)等因素,向地方自治团体进行分配。而且不规定用途,让地方自治团体自主使用。
地方自治团体预算负责职员们指出:“综房税本来就是地方税,按照规定应全额退还给地方政府。因此,制定用途的做法违反了初衷。如果按照政府的方针,那么由于地方自治团体自主使用的均衡财源有所减少,推进新型事业将会变得进一步艰难。”
金起顯 李承憲 kimkihy@donga.com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