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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家党“不服竞选→禁止大选”的规则本月末生效

大国家党“不服竞选→禁止大选”的规则本月末生效

Posted May. 19, 2007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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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一过,就不能不服从竞选结果。”

随着大国家党克服围绕“竞选规则”产生的矛盾,全面进入竞选局面,大选候选人是否服从竞选结果又成为关注焦点。

前首尔市市长李明博和前党代表朴槿惠最近就是否服从竞选结果问题表示:“如果在竞选中失败,就理所当然地要帮助成为大选候选人的对方。”

大国家党计划修改大选候选人竞选规定后,最快于本月末前后接受竞选候选人登记。现行《选举法》中规定,如果登记为特定政党的竞选候选人,就必须服从竞选结果。可以说,登记为候选人的时刻是大选候选人决定是否服从竞选结果的最后关口。

大国家党将于21日举行全国委员会并修改党章,确定竞选规则。竞选规则的内容是,由23.1652万人组成的选举人团8月份实施全国同时投票,选出大选候选人。接着将举行常任全国委员会,修改确定竞选管理委员会及选举人团组成方法和选举运动等问题的党规中的“大选候选人选拔规定”,使其符合党章。

根据按照上述程序确定的竞选规则,如果竞选管理委员会于22日或23日诞生,就将启动制定具体竞选程序的工作。竞选管理委员会不仅要负责竞选候选人登记事务,还要确定在大选候选人之间引发争议的舆论调查方式和机构选定、召集选举人团、联合演讲、讨论会等相关的详细事项。

大国家党的一位负责人说:“成立选举管理委员会后,最先要做的就是议决竞选候选人的登记时间。要想在8月21日之前举行竞选,最晚也要在5月末到6月初前后完成候选人的登记工作。”

候选人登记工作完成以后,将陆续展开选举人团名单的制定和大选候选人联合演讲、政策讨论会等工作,然后于8月18日或19日通过全国同时投票选出大选候选人。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