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1日开始将实施禁止歧视非正式职工并将工作2年以上的非正式职工转正的《非正式职工保护三法》。劳动部出台了根据公司的规模大小,分阶段采用的“禁止歧视方针”,但劳资双方均表示不满。
非正式职工的工资只有正式职工的64%。在享受单位各种福利和社会保险加入比率方面更是处于恶劣状况。做同样的工作但受到歧视的“二等职工”占全体职工的37%。但如果仅凭“一腔热血”处理这件事情,事情只会更糟。“将工作2年以上的非正式职工转正”将从2年后的2009年7月开始正式生效,但企业从现在开始就拒绝采用非正式职工。由于减少非正式职工,更不可能增加正式职工。一些国营企业和地方自治团体也开始解雇非正式职工。
大企业表示,为了保持竞争力,只能在非正式职工工作不到2年之前将其解雇。为保护非正式职工制订的法律反而将非正式职工赶入绝境。59%的非正式职工表示:“最需要的是稳定性。”66%的非正式职工表示:“最害怕实施《非正式职工法》时被解雇。”虽然纠正歧视现象是件好事,但有可能导致均没有工作的表面上的平等。比谁都了解这种情况的民主劳总却以“纠正歧视现象的意志不强烈”为由,反对实施《非正式职工法》,这是表里不一的行为。
由于大企业工会通过高工资和铁饭碗向企业施压,企业只能通过增加非正式职工人数来降低人工费。如果可以说是非正式职工问题的根源的正式职工工会在工作条件方面不做出一定的让步,就很难纠正对非正式职工的歧视。
为圆满解决问题,要放宽对正式职工的解雇限制。不然企业不但不会增加正式职工人数,而且还会继续减少非正式职工人数。要寻找企业、职工、经济共同生存之路。